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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准备阶段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浙江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准备阶段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浙江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准备阶段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境内,距衢州市公路里程约30km,距杭州市、金华市、台州市公路里程分别约 265km、150km、400km。上水库利用已建湖南镇水库,下水库利用已建黄坛口水库,上、下库之间已有县道 X203(廿项线)相通,公路里程约 6.5k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宽约 4.5m~6.0m,公路等级为四级。工程区可通过县道 X203(廿项线)接入衢州市公路网,实现对外交通。浙江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98MW,为三等中型工程,枢纽建筑物包括输水系统、半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计划工期275天
本标段工程里程碑项目及关键节点表

序号

关键节点

要求完工时间

1

项目开工

2024年7月30日

2

机电设备库场平

2024年12月31日

3

迪青沟整治工程

2024年12月31日

4

至引水调压井平台公路工程

2025年1月31日

5

水土保持专项工程

2025年1月31日

6

上库闸门井交通洞及岩塞施工辅助洞

2025年1月31日

7

厂房通风兼安全洞及至上层排水廊道连接洞

2025年3月31日

8

2#施工支洞

2025年3月31日

9

厂房上层排水廊道

2025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施工准备阶段洞室及道路工程

本标段包含场内交通、厂房通风兼安全洞及至上层排水廊道连接洞、厂房上层排水廊道、2#施工支洞、3#施工支洞、上水库闸门井交通洞、岩塞施工辅助洞、机电设备库场平、迪青沟整治、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安全监测、地下工程施工通风、施工辅助设施等。隧洞总长2711.47米,单洞最长781.48米,隧洞最大开挖断面61.85m2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洞室及道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过以下施工项目的业绩:单洞长度800m及以上、断面面积50㎡及以上的隧洞工程。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7 16:00到2024-07-03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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