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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能源公司公司凉山州宁南220kV稻魏线及会理220kV菖黎线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7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1. 招标条件本凉山州宁南220kV稻魏线及会理220kV菖黎线迁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

1. 招标条件
本凉山州宁南220kV稻魏线及会理220kV菖黎线迁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避开会理市六华镇和益门镇境内其他企业的探(采)矿区域,对已建成的位于探(采)矿区域内的220kV稻魏线进行迁改。为配合会理市黎溪镇海上黎州民宿综合体项目建设,对已投运的小箐村220kV升压站~黎海220kV升压站1回220kV输电线路(220kV菖黎线)进行迁改。

招标范围:

220kV稻魏线迁改工程:1)新建工程:本工程六华镇段自220kV稻魏线49号大号侧起,至稻魏线59号小号侧止,导线型号为2×JL/G1A-300/40,地线线型号为2×OPGW-120,线路路径长度约3.8km;益门镇段自220kV稻魏线96号大号侧起,至稻魏线100号小号侧止,导线型号为2×JL/G1A-300/40,地线线型号为2×OPGW-120,线路路径长度约1.5km;共计新建铁塔16基(直线塔7基,耐张塔9基),线路全线位于会理市境内。

2)拆除工程:对原稻魏线N49大号侧至N59小号侧和N96大号侧至N100小号侧的线路进行破坏性拆除,共计11基铁塔(直线塔5基,耐张塔6基),导线型号为2×JL/G1A-300/40,地线线型号为2×OPGW-120,线路路径长度约3.8km并对拆除后的物资进行退库至魏家沟开关站内进行堆放及废旧物资处置,处置所得费用用于抵扣本项目工程款,废旧物资处置价值以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为参考。拆旧退库运输的小运距离约为1.2公里,汽车运距约为25公里。拆除后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220kV菖黎线迁改工程:新建工程:本工程自原220kV菖黎线N79大号侧至N85小号侧,导线型号为1×JL/G1A-500/45,地线线型号为2×OPGW-120,线路长度约1.6km;线路全线位于会理市黎溪镇境内。

拆除工程:对原菖黎线N79大号侧至N84小号侧的线路进行破坏性拆除,共计5基铁塔(直线塔2基,耐张塔3基),导线型号为JL/G1A-500/45,地线线型号为2×OPGW-120,线路路径长度约1.6km,并对拆除后的物资进行退库处理,运至黎海风电场升压站存储及废旧物资处置,处置所得费用用于抵扣本项目工程款,废旧物资处置价值以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为参考。拆旧人力小运距离约为400米,汽车运距约为15公里。并完成拆除后场地的植被恢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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