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起重机采购项目
二、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限 |
1 |
50t双梁龙门吊式起重机 |
CXTD50t,S=15m,H=7.0m |
台 |
1 |
17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四、 项目地点
交货地点:三亚市
五、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年度为2022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接受印花税、车船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 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7月2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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