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
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公司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高频电源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南12公里南郊工业区宜人东路6号,酒泉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东接张掖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南接青海省,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接蒙古人民共和国。酒泉市距省会兰州732公里。
酒泉市交通十分便利,嘉峪关酒泉机场位于酒泉市西北约20km,兰新铁路横贯境内,设有酒泉、清水、金佛寺等8个车站。(供参考)本项目用于#1、#2炉电除尘高频电源升级改造。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采用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HF-02型高频电源,规格72kV/1.0A,每台机组配备16台高频电源,作为机组控制粉尘的重要设备,近年来机组负荷率较高、煤量偏大,造成电除尘高频电源长周期满出力运行,且电除尘高频电源运行环境差,电气元器件损坏频繁,缺少系统性深度维护,高频电源故障频发,环保指标控制风险、压力较大。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高频电源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除尘采用HF-02型高频电源,规格72kV/1.0A,每台机组配备16台高频电源,作为机组控制粉尘的重要设备,近年来机组负荷率较高、煤量偏大,造成电除尘高频电源长周期满出力运行,且电除尘高频电源运行环境差,电气元器件损坏频繁,缺少系统性深度维护,高频电源故障频发,环保指标控制风险、压力较大。设备包括:集成电路板、整流设备附件\底板核心板、高频电源驱动板、变压器辅助设备及配件\变压器桥板、整流设备附件(谐振电容、滤波电容、IGBT模块、三相整流桥、顶部散热器、外置式散热器)、PLC主机、服务器、工业控制机等。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控制器底板 |
|
套 |
33 |
|
2 |
控制器核心板 |
|
套 |
33 |
|
3 |
驱动板 |
|
套 |
33 |
|
4 |
采样板 |
|
套 |
33 |
|
5 |
变压器桥板 |
|
套 |
32 |
|
6 |
谐振电容 |
|
个 |
256 |
|
7 |
滤波电容 |
|
个 |
128 |
|
8 |
IGBT |
|
套 |
32 |
|
9 |
整流桥 |
|
套 |
32 |
|
10 |
顶部散热器 |
|
套 |
33 |
|
11
|
IGBT外置式散热器 |
|
套 |
33 |
|
12 |
低压PLC |
|
套 |
2 |
|
13 |
低压控制元件更换 |
|
套 |
2 |
|
14 |
通讯服务器 |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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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位机 |
610H I7/64G,2T固态硬盘IFIX系统 |
套 |
2 |
|
16 |
现场调试 |
|
项 |
2 |
|
17 |
电除尘内部诊断 |
|
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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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提供的升级设备,须满足与原HF-02系列高频电源未改造的整流变等设备兼容,还须满足利旧箱体内元器件尺寸安装、高频电源出口与高压开关柜连接紧密、尺寸匹配。2.此次改造需结合酒泉发电公司机组临停、检修时间,根据机组临停、检修时间需多次开展升级改造项目,3.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火电机组电除尘改造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需具有2项火电机组高频电源升级改造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需具有2项火电厂电除尘施工总承包(含新建电除尘)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以上业绩(须包含采购/施工/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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