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国务院令第77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发改委令第23号《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力企业是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大坝运行安全组织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应当加强大坝安全监测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成果,监控大坝运行安全状态,并且按照要求向大坝中心报送大坝运行安全信息。
对坝高一百米以上的大坝、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接受大坝中心的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大坝运行性态,有效管控大坝运行安全风险,《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明确:“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已在国家能源局安全注册登记或者登记备案的大坝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二年内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新建大坝在办理安全注册登记或者登记备案时,应当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
同年,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发文《关于加快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坝监信息〔2022〕97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落实资金保障,加快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各水电站大坝应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基本技术要求》开展系统建设;对于坝高一百米以上的大坝、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还应满足《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L/T 2096)的要求。”
与此相对应,也出台了相关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2020年第5号公告批准发布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L/T2096—2020),规定了运行水电站坝高100m以上大坝,以及库容1亿m3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在线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要求。2023年《国家电投集团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对坝高100米以上的大坝、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在线监控系统应于2024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大坝应于2024年底具备在线监控功能。
鉴于以上情况,考虑到公司水电站大坝实现“在线监控,及时预警,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的需要,需进一步建设大坝监控预警指标体系,解决“监控什么,如何监控”的问题,提高大坝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水平。国家电投集团于2021年建成了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监控信息系统,五凌电力所属电站大坝监测数据均已接入该系统,进行统一的运行监督管理,但承担运行管理任务的白市、托口、洪江、碗米坡、凌津滩等5座水电站大坝的监控指标及方案未设置和编制,尚未实现在线监控。
(2)电站简介
1)白市水电站
白市水电站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清水江下游河段,坝址距天柱县县城30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16530km2,占清水江流城面积的93.8%,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14.8亿m3。水库校核洪水位302.18m,设计洪水位300.40m,正常蓄水位300.00m,死水位294.00m,总库容6.87亿m3,具有季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420MW(3×140MW)。
本工程属Ⅱ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有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及通航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由泄水坝段、厂房引水坝段、升船机坝段和左、右岸挡水坝段组成。大坝坝顶高程304.50m,最大坝高68m,坝顶长512m。
2)托口水电站
托口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沅水干流上,是沅水规划梯级中的第5级,距怀化市74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防洪等综合效益。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445万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70.3亿m3,多年平均流量540m3/s,校核洪水位(P=0.02%)252.43m,设计洪水位(P=0.2%)250.75m,正常蓄水位250.00m,汛期限制水位246.00m,死水位235.00m,总库容13.84亿m3,属于不完全年调节水库。
托口水电站属于Ⅰ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东游祠主坝、王麻溪副坝、引水系统、电站厂房、通航建筑物和河湾地块防渗工程等组成。主坝、副坝的挡水和泄水建筑物均为1级建筑物,发电厂房和引水系统为2级建筑物,通航建筑物、生态放水设施、导墙、挡土墙、护坡等均为3级建筑物。
东游祠主坝布置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分别由左岸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河床碾
压混凝土溢流坝、右岸碾压混凝土刺墙以及右岸粘土心墙堆石坝组成。坝顶总长度648.5m,坝顶高程253.00m;溢流坝布置在河床偏左岸的主河槽位置,溢流坝长220.0m,最大坝高82.0m;左岸非溢流坝的坝顶长178.0m,最大坝高61.0m;右岸粘土心墙堆石坝的坝顶长250.5m(含混凝土刺墙段),最大坝高58.5m。
王麻溪副坝布置有引水明渠、坝式进水口、坝后发电厂房、左岸垂直升船机建筑物以及左右岸重力坝等建筑物。副坝坝顶总长347.65m,坝顶高程253.00m,最大坝高57.0m。
3)洪江水电站
洪江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境内的沅水干流上,是沅水梯级开发的第8级电站,上距洪江市21km,下距洪江区4.5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灌溉等综合效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5500km2,多年平均流量705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22亿m3。水库总库容3.2亿m3,正常蓄水位190.00m,汛限水位187.00m,调节库容0.75亿m3,属周调节水库。电站装机6台,总容量27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1.17亿kWh。
枢纽建筑物从右到左依次是:右岸混凝土重力坝、船闸、溢流坝、河床式厂房和左岸混凝土重力坝,共22个坝段。坝顶高程196.50m,全长456.5m,最大坝高56.00m,工程为Ⅱ等大(2)型。
4)碗米坡水电站
碗米坡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境内的酉水河上,下距保靖县城
28km。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水库正常蓄水位248.0m,死水位238.0m,总库容3.78亿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2.56亿m3,调节库容1.25亿m3。枢纽控制流域面积10415km2,占酉水流域56%的流域面积,尾水与凤滩水电厂回水相接。装机3台,总容量24万kw。是沅水一级支流的第四个梯级水电站。
本工程属大(2)型规格Ⅱ等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坝后式厂房组成。其中拦河大坝为2级建筑物,发电厂房为3级建筑物。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实体重力坝,坝顶高程254.50m,最大坝高66.50m,坝顶总长238.0m,设有5个溢流坝段,3个发电引水坝段和左、右岸非溢流坝段。
5)凌津滩水电站
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是沅水干流梯级开发的最后一个梯级电厂。上距五强溪水电厂47.5km,下距常德市80km,是五强溪水电厂的反调节电厂。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效益,电厂装机容量为270MW(9×3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2.15亿kWh。坝址多年平均流量2090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659亿m3。下游常年水位39.7m。总库容6.34亿m3,水库正常水位51.0m,相应库容1.53亿m3,死水位49.1m,死库容1.07亿m3,调节库容0.46亿m3。
本工程属Ⅱ等工程,大(2)型工程规模。挡水及泄水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凌津滩大坝由左右岸混凝土重力坝、船闸、溢流坝段、厂房坝段组成。坝顶高程65.50米,最大坝高52.05米,坝顶总长915.11米。
表1大坝监测系统一览表
序号 |
大坝 |
坝型 |
库容(亿m3) |
坝高(m) |
总测点数 |
1 |
白市 |
混凝土重力坝 |
6.87 |
68 |
414 |
2 |
托口 |
混凝土重力坝 |
13.84 |
82 |
1129 |
3 |
洪江 |
混凝土重力坝 |
3.2 |
56 |
362 |
4 |
碗米坡 |
混凝土重力坝 |
3.78 |
66.5 |
484 |
5 |
凌津滩 |
混凝土重力坝 |
6.34 |
52.05 |
450 |
注:总测点数统计仅包含大坝定期检查范围内安全监测设施测点数。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控内容研究:收集5座大坝相关的历次资料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验收、蓄水验收、安全鉴定、定期检查报告、大坝安全监测资料分析报告等资料,梳理工程现有的监测系统,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工程重点关注问题,据此确定监控对象、监控部位、监控项目、监控测点和环境量等监控内容。
(2)监控统计模型研究:根据5座大坝的工程实际、监测数据等资料,对统计模型的回归方法、因子、函数等因素开展研究,通过模型的优选比较,提出能刻划大坝变形及渗流真实运行性态的单测点统计模型。
(3)监控预警指标研究:根据5座大坝的工程设计、运行监测、技术标准规范等资料,制定各大坝相应的监控预警指标拟定准则。基于准则,参考对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评价导则(DL/T 5313-2014各类坝型安全等级综合评价附表)、设计值、工程经验、测值规律、历史极值等资料,采用固定限值法、历史极值法、速率量值法,和建立的监控统计模型时效、限差法确定监控预警指标。
(4)监控统计模型和预警指标评估及改进研究:按国家电投大坝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将各测点监控统计模型和预警指标输入,实现运行性态评判。试运行期间(12个月),对监控内容的科学性、监控统计模型的精度稳定性、监控预警指标的合理性以及监控结果的准确性等进行评估和改进。
(5)技术服务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发包人要求开展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议,会议召开地点、时间和人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每次会议聘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专家至少5位,相关会议的组织、专家的差旅费和咨询费用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结题时需提交至少3-4万字的项目课题研究报告;完成一次技术培训,为五凌公司培养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发明专利1项。
2.3计划工期
总体工期:合同签订生效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2024年10月前完成预警指标设置,试运行12个月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30
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等级: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大坝安全工作技术服务、大坝安全监测技术监督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3业绩:投标人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或大坝安全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建设或大坝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影印件。
3.5.2 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2个有关业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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