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朔集团有限公司【120t电动矿用自卸式卡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1 |
120t电动矿用自卸式卡车 |
120t级 |
台 |
16 |
2024年12月底全部交付 |
平朔集团公司 |
备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2024年12月底全部交付
2.4 交货地点:平朔物供相关仓库
2.5 付款方式:7-2-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同型号产品业绩不少于1台,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业主开具的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的应用证明。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
3.4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应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网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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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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