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保险粉焚烧炉炉渣(细灰)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638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合肥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保险粉焚烧炉炉渣(细灰)综合利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保险粉焚烧炉炉渣(细灰)综合利用 2.1.2项目
注:1.、以上处置量为预估量,实际重量以招标人地磅计量为准。 2、投标人可到产废现场取样分析。 3、投标人在投招文件中必须提供保险粉焚烧炉炉渣(细灰)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去向、用途和处理方式。 4、如涉及跨省转移,投标人必须完成投标人所在地环保管理部门相关备案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一般固废的跨省备案登记,包括提供产生、转移、利用等信息。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证明);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1000m2的固废储存库房(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具备对该项目粗渣SW03(900-09-03)类一般固废的处置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