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永福公司所属风电场2024-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藤县公司”)东黎150MW风电场、大黎一期200MW风电场、大黎二期200MW风电场、大黎三期150MW风电项目、宁康二期150MW风电项目、全州飞石岭10MW风电项目、灌阳150MW新能源项目7个新能源项目用车,拟租车辆6辆,服务期限1年,司机6人,车型为四驱越野车,详见技术部分。
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港国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公司”)白花山(一期)70MW风电项目、贵港大圩6MW光伏项目、白花山二期190MW风电项目3个新能源项目用车,拟租车辆2辆,服务期限1台2年、1台1年,司机2人,车型为四驱越野车,详见技术部分。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公司”)永福堡里风电场、永福广福风电场、永福三皇风电场、永福大利山风电场、永福双江风电场5个风电场用车,服务期限2年,拟租车辆总数10辆,司机需10人,车型为皮卡车、四驱越野车。详见技术部分。
2.1.2 服务期限:共2年。其中部分仅租赁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1.3 项目地点:藤县公司、贵港公司、永福公司所属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单份合同被租赁车辆不少于18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母子公司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18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注: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本身或其分公司。车辆行驶证请上传清晰度较高版本。)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