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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绥芬河东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东宁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业务外包。

2.2项目地点:绥芬河东宁机场职工食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绥芬河东宁机场职工食堂营业之日起1年。

注:服务期满前三个月,中标人如有继续承包的意向,招标人管理部门将对中标人在服务外包期内的工作质量、工作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外包合同的全部义务以及有没有发生重大违约行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合格,服务期限可顺延一年,服务顺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1年。

2.4招标范围:绥芬河东宁机场职工食堂内所有生产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信誉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9:00时至2024年7月1日16: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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