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式工业扫地机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2×300MW发电机组,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31公里处,本次招标采购1辆驾驶式工业扫地机。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采购1辆驾驶式工业扫地机。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2.2.1采购1辆驾驶式工业扫地机。包括设备的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组装工作。
1.2.2.2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仓库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及工期: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其中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施工部分允许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工业扫地机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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