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内蒙区域矿井爆破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为保障内蒙区域矿井在综采工作面初采强放、遇冒顶漏 大块、应力集中煤柱爆破解危、三角区悬顶治理、支架压架 等特殊情况时能够有效、快速得到处理,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营,拟开展爆破工程公开招标工作。
计划工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合同期限和合同预估总价先到者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神东相关的管理制度。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建设地点: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寸草塔一矿、寸草塔二矿、布尔台煤矿、柳塔煤矿、乌兰木伦煤矿。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爆破作业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4月18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单价合同不体现总金额的,须提供盖有公章的业主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备案,并向招标人出具成功备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将中标人列入 黑名单管理。2、解除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此外,招标人还有权根据合同中的其他违约条款,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