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城汇12宗执行案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花城汇12宗执行案风险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花城汇12宗执行案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法律服务单位接受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 珠江新城 委托,委派律师代为对债务人或担保人采取现金清收、代偿等合法方式进行清收追索,代为调查、收集与系列执行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参加执行异议诉讼、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进行和解、谈判、签收案件的法律文书等。本项目涉及共有12宗执行案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
2.5服务期限:三年。
2.6最高投标限价:
(1)基础律师费最高投标限价24万元。
(2)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有1宗案件,风险代理费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收回款项总额的6%。
(3)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不足500万元的共有11宗案件,风险代理费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收回款项总额的15%。
投标报价超过基础律师费最高投标限价及风险代理费最高支付比例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总公司(总所)与属下分支机构(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多个属于一总公司(总所)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准)。(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3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律师事务所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税务机关、银行监管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或通报(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