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造粒塔尾气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尿素造粒塔尾气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目前尿素造粒塔尾气综合治理装置采用的是水洗法,于2019年投运。该系统正常运行过程时,在造粒塔顶形成白色带状气溶胶雾团,拖尾较长;造粒塔通风量降低,尿素粒子温度升高,强度降低,容易破碎,影响产品质量。现要求对尿素造粒塔尾气治理装置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要求造粒塔排放尾气中粉尘和氨的含量均小于10mg/Nm3,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目视效果好、无拖尾现象;且运行稳定,检维修方便。
招标范围:投标方根据设计文件要求负责本标段尿素造粒塔尾气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工程所有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负责拆除现用造粒塔尾气治理装置。投标方应为改造项目提供所必需的设备、附属装置及装置材料,包括工艺部分、电气部分、控制仪表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报检、调试、配合验收、技术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份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4年4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
(2)2023年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4年4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17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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