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招标条件
宁华世纪公司江山汇D地块景观绿化及室外雨污水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山汇D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末端,南临燕江路,北临宝塔桥东街。总用地面积807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27.20平方米,容积率4.0,地上总建筑积32306.6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9620.58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3686平方米。
采购范围为绿化工程(苗木的采购、种植及保养期的养护,绿化种植区域内的种植土采购及堆坡造型的土方平整等);硬质铺装(包含室外构筑物、沥青道路、广场、台阶及坡道等硬质铺装及配套工作);水电工程(室外园林系统给排水、电气,红线内雨污水管施工等);CD地块之间的道路及污水总管施工(含红线外);其他还包含设备、材料、苗木的采购、园建铺装工程、园林建筑小品、构筑物及造景装饰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相关电气、灯具、给排水工程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上述资质清晰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2项商业或公建或住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证明(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并提供竣工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上述证书清晰扫描件)并提供2023年11月-2024年4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身份具有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1项商业或公建或住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证明(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并提供验收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上述提供的业绩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另附公司任命文件)。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3日9:00起至2024年6月1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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