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350t/a高模型碳纤维项目
宁波赛鼎-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350吨每年高模型碳纤维项目-I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350t/a高模型碳纤维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宁波赛鼎-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350吨每年高模型碳纤维项目-I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NC1840.C0NST.C01.90-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NC1840.C0NST.C01.90-001/01
标段(包)名称:宁波赛鼎-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350吨每年高模型碳纤维项目-I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工期: 92日历天
2.3 建设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施工期间以上人员须与投标书中一致,施工人员必须多数是企业所在地或长期合作人员。以上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