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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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采购 容量 (MW) |
单机容 量(MW) |
总装机 容量浮 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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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大安规模化 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 新示范项目风力发电 机组 |
吉林西部(大 安)清洁能源 化工产业园内 |
30 |
5.0MW |
不允许 |
塔筒形式不接 受混排;不接 受混塔 |
备注:
1.本项目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费用为:1000 元/标段。 2.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 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近 36 个月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合 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36 个月,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 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 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 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 12000MW 以上(装机数据以中国风 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2)每种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 全文);5.0MW 及以下投标机型须有50MW 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3)对轮毂高度超过设计认证高度的机型,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补充提供设计认证。
(4)投标人所投风机供货范围必须包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自动消防系统。
(5)近三年内,该投标机型在系统内没有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或相应的 质量事故已妥善处理并得到用户的书面证明材料。
(6)塔筒制造单位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 设备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塔筒采用分包,投标阶段无法提供业绩及相关认证 材料,则须在塔筒分包合同签订前提供给买方):塔筒制作单位在近 3 年(合同签订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截至开标日)必须具有单机容量 5.0MW 及以 上累计 50 套钢塔的合同业绩;
(7)塔筒形式不接受混排且不接受混塔。
(8)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不接受机组降容;总装机容量浮动满足招 标公告中“2.2 招标范围 总装机容量浮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