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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旅发2024-2026年度融通旅发南京区域成员酒店食材联合采购项目(蔬菜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4    
核心提示:1.1招标条件2024-2026年度融通旅发南京区域成员酒店食材联合采购项目(蔬菜类)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1招标条件

2024-2026年度融通旅发南京区域成员酒店食材联合采购项目(蔬菜类)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2024-2026年度融通旅发南京区域成员酒店食材联合采购项目(蔬菜类) 蔬菜类食材 1

 

项目交货期为: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交货地点位于: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标准。

其他:(1)项目概况:为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区域成员酒店(以下简称“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通华东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通华东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望江楼宾馆分公司、南京融通华东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东苑宾馆分公司、南京融通中央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通中央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武英楼宾馆分公司、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九华饭店分公司、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华达宾馆分公司、南京君达东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君达高楼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君达金宇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蔬菜类食材。投标人需要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招标范围:蔬菜类食材。
(3)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2000万元/2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2年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4)采购份额分配及调整原则:
1)如中标人为3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服务单位:南京华山饭店、九华饭店、金宇饭店、华达宾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服务单位:南京华东饭店、东苑宾馆、望江楼宾馆、南京中央饭店;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服务单位:武英楼饭店、华江饭店、高楼门饭店、东宫酒店;
2)如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服务单位:南京华山饭店、九华饭店、金宇饭店、华达宾馆、东宫酒店、武英楼宾馆、华江饭店、高楼门饭店、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服务单位:南京华东饭店、东苑宾馆、望江楼宾馆、南京中央饭店。
3)调整原则:采购份额原则上按上述最终用户进行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供货范围(最终用户)的微调;如中标人不能满足最终用户正常供货需求(影响正常经营达三次以上),其份额由招标人另行分配。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决定与投标人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合同需要中标人与各最终用户分别签订。
(6)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投标人根据“南京副食农产品物流中心”(众彩网)(http://www.njnfwl.com/)的“最低价”与最终用户(价格调研组)在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市场(众彩市场)询价的最低价格两者就低原则(不含税)确定供货基准价。
3)结算价:供货基准价*投标人所报费率X%,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及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
定价周期:以15天为一个定价周期确定结算价。
4)特殊情况:如所需食材在众彩网或众彩市场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时,则由价格调研组根据当地大型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挂牌价格下浮一定比例计算或另行协商确定。
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不得高于107%。
(7)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如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5名(含)以上,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4名,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排名前4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过程中任意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蔬菜类食材(如为多品类食材,须在采购内容或供货范围中体现蔬菜类食材的相关信息)供货合同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双方印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或供货范围信息、签字盖章页)、发票及发票所附销货清单(发票或销货清单须体现蔬菜类食材相关信息)等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2023年度中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50000元(含)以上金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网站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6-03 18:00:00起至2024-06-11 18: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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