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生态环境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岛生态城苦竹溪生态修复及品质提升、广阳岛生态城苦竹溪水环境和河道安全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生态公司-苦竹溪生态修复及整治工程回水湾园建水电施工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生态环境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岛生态城苦竹溪生态修复及品质提升、广阳岛生态城苦竹溪水环境和河道安全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生态公司-苦竹溪生态修复及整治工程回水湾园建水电施工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EEC-KZX-2024-LWFB-0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EEC-KZX-2024-LWFB-005/01
标段(包)名称:生态公司-苦竹溪生态修复及整治工程回水湾园建水电施工劳务分包-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回水湾东西两岸景观园建及水电工程劳务施工(园路、广场、汀步、布置景石、廊架、给排水、电气配管、灯具安装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 198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建设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需为中国化学 注册分包商。 (2)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且相关资质文件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必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 (4)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5)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6)未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