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Ⅲ标段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18.5万吨计划采购量。
2.4项目地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
2.5招标范围:
2.5.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运输至现场及相关的售后服务.
2.5.2标段划分:为保证热电厂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石灰石粉供应量需稳定、连续供应,故应至少保证3家供应商供应,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10万吨;第二标段:5万吨;第三标段3.5万吨。
2.5.3中标原则: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包,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人确定原则:若某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其在一个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它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三个标段均依此原则确定中标人。优先顺序为标段顺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投标人应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1项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供货内容的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01 09:00——2024-06-11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