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业分公司炭渣销售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铝业分公司电解铝系统产生的炭渣属于危险废物,至2024年12月31日,约产生10000吨炭渣。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业分公司电解铝系统产生的炭渣进行销售处置,炭渣约10000吨(实际数量以标的物具体转运数量为准,计量为招标人质检计量中心检斤系统为准)。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标的物全部处置完毕,合同终止。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业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物类别HW48,废物代码321-025-48),且经营能力大于招标人标的物数量;
3.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必须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
3.4投标人需提供该代码危险废物处置工艺的环评及竣工验收等批复文件,或自主环保验收材料,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且取得排污许可证、应急预案及备案表、自行监测报告;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证明材料;
3.6省外投标人需提供可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的承诺,确保投标人所在地(省、市、县)政府环保部门允许接收标的物;并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标的物危废跨省转移手续的办理工作;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1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9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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