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3-442000-04-01-159174,2403-442000-04-01-417182,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2.2建设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8291㎡,包括一栋两层生产主楼24824平方米,尺寸为168m×72m,首层设计8000平方米的设备钢结构承载平台;一栋六层辅助楼3150平方米,尺寸为35m×15m;一栋单层配电房297平方米,尺寸为45m×6.6m;一栋门卫房20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场院管网、路灯等。对原有一期建筑进行防水、加固、安装等的改造。
2.3.2项目概算:12,660.80万元,本项目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12,660.80万元,包括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5.00万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2,475.80万元)。(注:工程费用已包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规划放线的费用,不另外单列。)
2.3.3招标内容:本项目建安工程以及与建筑荷载、建筑安全相关的设备土建基础,所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一)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实施性方案)、概算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委托第三方审查、各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三通一平设计、室外管网与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设计配合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设计:
①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供配电(含正式供电等)、建筑智能化、暖通、防雷、消防、建筑装饰装修等设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
②室外绿化、道路、电气、供配电(含临时用电、正式供电等)、室外管网、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消防水池及泵房、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大院安防监控、地基处理、雨污分流、海绵城市等设计工作。
2、设计全过程服务及管理工作(需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3、委托第三方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
4、其他必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二)采购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三)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及工艺配套的土建基础工程及室外工程(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
1、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所有软基处理)、主体结构(含钢结构)、钢结构设备承载配平台及基础、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道路、绿化、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地基处理、室外管网、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等。
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大院安防监控等。
3、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四)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1、负责完成项目中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基建手续的现场办理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如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包括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等)。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规划放线。
3、负责组织完成开工、封顶、竣工等重大仪式活动的筹备工作。
4、配合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直至档案移交至相关部门。
5、配合招标人完成进行成本管理工作及(预)结算审计工作。
6、配合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转固工作。
7、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单位的终验工作。
2.4计划总工期:44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
2.5.2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5.5.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R2.7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是:基本级;中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或者专篇。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
3.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的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 投标登记)。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上述规定的时间(同上)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4.2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及拟委派的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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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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