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西安热工院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第二热电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第二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施工为两台炉单独施工,单台炉工期为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主要包括项目涉及的旁路烟道及挡板门、热控设备、锅炉钢结构、保温油漆等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锅炉检修或改造相关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第二热电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第二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施工为两台炉单独施工,单台炉工期为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主要包括项目涉及的旁路烟道及挡板门、热控设备、锅炉钢结构、保温油漆等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锅炉检修或改造相关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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