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
2.2 规 模: 850MW;建设工期为2024年7月0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或为预制舱厂家-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地点为准。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暂定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负责涉网自动化设备、通信传输设备、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及二次安防系统等设备的设计供货、试验(包含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设备安装指导及调试(盘柜就位由招标人负责)、现场试验、联合调试及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完成与省、地调通信通道接入、通信系统联调工作,确保通过电网验收。提供本标段采购设备之间的连接网线、光缆、尾纤、电缆和连接件,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设备线缆连接工作,满足本项目顺利并网要求。具体详见技术部分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为新能源发电工程涉网自动化及通信设备(供货范围中至少包含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及二次安全防护、通信系统设备、快速响应支撑装置、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系统子站、综合通信管理终端、动态无功补偿在线监测装置等设备中的3项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
2.2 规 模: 850MW;建设工期为2024年7月0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或为预制舱厂家-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地点为准。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暂定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负责涉网自动化设备、通信传输设备、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及二次安防系统等设备的设计供货、试验(包含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设备安装指导及调试(盘柜就位由招标人负责)、现场试验、联合调试及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完成与省、地调通信通道接入、通信系统联调工作,确保通过电网验收。提供本标段采购设备之间的连接网线、光缆、尾纤、电缆和连接件,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设备线缆连接工作,满足本项目顺利并网要求。具体详见技术部分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为新能源发电工程涉网自动化及通信设备(供货范围中至少包含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及二次安全防护、通信系统设备、快速响应支撑装置、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系统子站、综合通信管理终端、动态无功补偿在线监测装置等设备中的3项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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