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 固原车务段固原调车组等处所整治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WXY-GYCWDTCZZZ-2
1.招标条件
根据依据兰州局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 2024 年过渡期收支利预期值的通知》(财预电〔2024〕4 号)有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对 2024 年客运、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及预算进行审核,已批准建设固原车务段固原调车组等处所整治项目,资金使用过渡期收支利预期值,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固原车务段固原调车组等处所整治工程工程量(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2.1.2.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60天。
2.2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建筑装饰装修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等。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并在注册。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4投标人
3.5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6符合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3.9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10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则因自身的原因而是合同被解除。
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3.12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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