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兴城等10个风电场风机自动消防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和风兴城风电场(华锐SL1500/77风电机组54台)、凌海风电场(华锐SL1500/77风电机组93台)、北镇风电场(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64台)、调兵山风电场(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33台)、台子山风电场(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33台)、西八千风电场(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33台)、宝山风电场(明阳MY1.5se 风电机组33台、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33台,共计66台)、万发风电场(东汽FD93B风电机组24台)、敖伦风电场(联合动力UP82-1500风电机组33台)、天源风电场(天洁TJ77-1500风电机组33台),共计466台风机自动消防系统采购,投标人负责风机机舱、机舱电气柜、塔底电气柜、塔基变频器柜+配电柜分别安装要求数量的灭火装置及传感器,通过远程控制装置实时传输到风电场中控室。投标人负责以上所述设备及辅料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最终实现值班人员在风电场中控室监控风机自动消防系统报警、触发、动作等实时运行情况。
2.1.2招标范围:兴城等10个风电场466台风机自动消防系统招标采购。
2.1.3服务期:466台风机自动消防系统改造计划:2024年第一批改造兴城、凌海、北镇、调兵山、台子山277台风电机组。2025年第二批改造西八千、宝山、万发、敖伦、天源189台风电机组。其中,2024年第一批改造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工;第二批改造:2025年10月前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供货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