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内,该项目总占地280亩,总建筑面积8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6000平方米单层厂房、36000平方米多层厂房、2500平方米加氢站、20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氢能仓储基地、31500平方米研发中心等建筑及构筑物建设。其中二期总占地约 170亩,总建筑面积 4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2500平方米的加氢站一座、5000平方米氢能仓储基地、30000平方米厂房、10000平方米研发中心及2000平方米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库房、生产配套用房等及附属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500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136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彬州市氢能产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过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全面负责。包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在本单位注册。
3.6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需在“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
3.7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限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08时00分;
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18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5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3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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