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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下全厂超限设备制造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24    
核心提示: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下全厂超限设备制造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下全厂超限设备制造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下全厂超限设备制造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项目,依据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签订2年框架协议(不直接供货),该框架协议列入EPC招标文件或合同附件,由EPC承包商实际执行框架协议采购并结算。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项目装置包括:220万吨/年气化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罐区、30万吨/年巴塞尔HDPE装置、30万吨/年Unipol PP装置、30万吨/年Spherizone PP装置、25万吨/年巴塞尔LDPE/EVA装置、热动力装置、脱盐水装置、循环水装置、污水装置、回用水装置、蒸发结晶装置。
 
全厂超限设备共有30台,由于超限设备数量多,制造难度大,工期长,一家供应商难以满足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为保证交货质量和交货进度,该项目计划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和标段二。
 
标段一、煤制甲醇工段的超限设备制造:含气化装置4台,净化装置7台,合成装置2台,合计13台,预估总重量约为3867t。
 
标段二、甲醇制烯烃工段的超限设备制造:含MTO装置2台,分离装置8台,PP1装置2台,HDPE装置5台,合计17台设备,设备预估总重量约为4779t。
 
上述设备重量为预估重量,具体以图纸为准。
 
2.2 资金来源:已落实(企业自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货到现场。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5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付款方式
 
2.6.1本项目合同下各采购方的釆购合同签署生效后,釆购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的责任均由各采购方来承担。支付条件应按本条规定执行、付款方式参照EPC总承包合同中相关设备付款条款执行(详见“附件6:设备支付条件(参照)”)或由中标人与EPC另行商定。
2.6.2本采购合同下由卖方提供的与货物相关服务和其它物品的价款随合同货物付款进度,在采购合同总价内支付,不再单独支付。
2.7 报价方式
 
2.7.1预估总价,固定吨综合单价。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的固定吨综合单价不变,最终根据装配图重量结算。
 
投标产品及其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培训、技术服务、运输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报价中。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费(含基础模板,除非技术文件明确规定不在卖方供货范围内)、制造费、检验检测费、性能试验费、制造监督检验费、文件资料费、包装费、原材料和机具等至本合同制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为合同设备装车提供便利的费用、装车费、现场服务费、取证费、管理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税费、利润等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其中:现场大件厂房车板交货,卸车、吊装由业主负责。从业主大件厂房至装置施工现场的短驳运输由业主负责,业主大件厂房免费使用,水、电等费用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资质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A1级;
 
3.1.3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有DN≥4500mm,材质为(13MnNiMoR、08Ni3DR、09MnNiDR,以上材质均可)的塔器或反应器的业绩至少3台的业绩(包含合同首页、主要范围工作页、签字页,如合同未体现相关技术,提供相关的技术协议、图纸)。
 
3.2.标段二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A1级;
 
3.2.3.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有DN≥6500mm的塔器至少2台的业绩(包含合同首页、主要范围工作页、签字页,如合同未体现相关技术,提供相关的技术协议、图纸)。
 
3.4.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是否满足。如投标人对条款有异议的,可在投标期间提出澄清,开标现场不接受关键条款的澄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00到2024年06月03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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