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机关电动车棚扩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FSD-GC-2024-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段机关电动车棚扩建改造工程 已由段技术科批复预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武汉房建生活段列段成本款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段机关电动车棚扩建改造工程 已由武汉房建生活段技术科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武汉房建生活段,
工程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拆除原电动车棚,并在靠近花坛侧新建电动车棚,并安装充电桩。 主要工程量如下:
1.既有车棚彩钢瓦屋面拆除12m2,外墙电线路规整,砼地面拆除,垃圾清理外运;
2.新建车棚(长19.5m、宽4m),并开挖600*600*600钢筋砼独立基础4个;
3.在原车棚处新建点式夹胶钢化玻璃雨棚 (长4.8m、宽2.5m);
4.开挖原混凝土路面,并新做垫层铺设火烧板3.6m2
5.新建4*1.2m滑移钢大门,安装滑轨及电动装置,刷脸识别门禁系统;
6.安装智能充电箱1台,充电插座10套(电源由车班处配电箱引入);
7.汽车班旁的垃圾桶处新建挡墙2m2m;
8.门厅楼梯口处快递柜迁移至原电动车雨棚处2个工日;
9.安全警示标识牌11个。;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合格。
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确保施工人身安全、旅客出行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
2.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FSD-GC-2024-033-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施工和管理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拟派总工程师具备/ 职称,从事铁路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 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年以上。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 3 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施工1 个及以上已完工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8)财务要求: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元。
(9)投标人须为武汉局集团 武汉房建生活段准入的 C 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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