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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核心提示: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方法1.1招标条件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
 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成都融耀天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 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 工程 1

 

项目计划工期为:30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4月26日。。

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街道。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1)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不得因本承包项目影响本工地获得“具体获奖目标”,并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保证省级优质奖项(天府杯),争创国家级优质奖项(国家级奖项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2)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本项目采用“第三方检查评估体系”,过程检每次评价得分不低于88分,交付检不低于  82  分(过程检及交付检分数线按甲方最新制度更新调整)。评估没达到上述要求,每低于要求1分,罚款  2  万元/分,并在进度款支付中降低  1  %的支付比例,待工程竣工结算且整改完成时予以补回,如承包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相关成本从暂扣款中扣除,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3)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最终验收合格。。

其他:1.1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融通科创中心项目大区景观工程  
1.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06868.89    ㎡,地上约  152900  ㎡,地下约53513.82㎡。
1.4  计划工期30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4月26日。
1.5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面积约3.9万平方米(含红线内景观面积约3.45万平方米、红线外捐建绿地面积约0.45万平方米,详见以下平面示意图),其中绿化景观面积约1.7万平方米,铺装面积约2.2万平方米。另外,项目东侧靠梓州大道南一段路边的景观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  控制价:20912691.33元
1.8其他:配合总包进行项目评优;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职业健康一般及以上事故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2.3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2.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2.5  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9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2.10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或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5-23 16:00:00起至2024-05-30 17: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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