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贮灰场扩建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拉特发电厂灰场场地为原乌拉山电厂灰场(水灰场)场地。灰场位于电厂西侧,分为Ⅰ、Ⅱ、Ⅲ格,总面积约245.21×104m2,Ⅰ格面积30×104m2,Ⅱ格面积78×104m2,Ⅲ格面积137.21×104m2。水灰场已闭库多年,地面标高1019m~1023m,灰场内局部有凸起(Ⅱ格、Ⅲ格交界局部标高1025.20m),东北高、西南低,与周边地面高差起伏较小,地形坡度1°~5°。
Ⅰ格为乌拉特电厂已封场的干灰场,该区域已完成封场治理。
Ⅱ格一期为电厂正在运行的干灰场,储灰区域与老灰场灰堆相连,标高与Ⅰ格一致。于2021年10月开始建设,在此区域内进行了清基、防渗、围堰及排水设施的改造。目前,Ⅱ格一期即将达到设计库容。为不影响电厂后期贮灰以及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需实施贮灰场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灰场围堤工程、防渗系统工程、渗滤液复用系统工程、抑尘网工程、绿化工程(含绿化供水系统)、喷淋抑尘水池、环保监测设施以及配套电气系统施工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原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灰场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2日9:00时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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