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110kV送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文昌风电厂位于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东北部沿海,距海口市城区约70km,距文昌市约75km。境内公路四通八达,每个乡镇均通车。华能文昌风电厂现有3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点工程,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并网发电。
文昌风电厂原110kV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条件为风速30m/s,覆冰0mm,高温39℃,导线为185mm²,地线为 JB20A一50,光缆为OPGW-50,起点华能文昌风电厂110kV升压站,终点为文昌市110kV东坡变电站,原线路架设北侧回路,南侧暂未挂导线,线路全长8.517km,其中双回路架设0.125km,双回路单边挂线7.31km,单回路架设1.082km。华能海南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110kV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改造完成后,能满足120MW容量送出要求。
2.1招标内容:
2.1.1工作范围:根据电网审定的设计方案,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完成本项目送出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110kV线路、110kV东坡变电站间隔施工等全部配套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调试、试验与竣工验收、审计任务等全过程服务;同时满足华能文昌风电厂及110kV东坡变电站全站保护、调度与监视等要求。
2.1.2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供应、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等所有采购,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海南电网企业等相关设计要求。
2.1.3 建安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送出工程相关设施拆除及利旧或新增塔架建设,线路导线、电缆及110kV东坡变电站侧配套设施更换或新增,塔架地基、埋地电缆土方挖填及必要的基础加固,涉及设备(塔架、导线、绝缘子、接地线路、光纤通信设备、东坡变电站所需设备等)及设施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等所有工作。
2.1.4其他: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占地(含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青苗补偿,与相关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及村民等进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最终协助完成该线路移交电网。
2.2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70天内(以业主通知为准),完成联调、验收并投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3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能力条件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文昌风电厂位于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东北部沿海,距海口市城区约70km,距文昌市约75km。境内公路四通八达,每个乡镇均通车。华能文昌风电厂现有3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2.5MW,是海南省“十一·五”重点工程,于2008年底建设完成并网发电。
文昌风电厂原110kV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条件为风速30m/s,覆冰0mm,高温39℃,导线为185mm²,地线为 JB20A一50,光缆为OPGW-50,起点华能文昌风电厂110kV升压站,终点为文昌市110kV东坡变电站,原线路架设北侧回路,南侧暂未挂导线,线路全长8.517km,其中双回路架设0.125km,双回路单边挂线7.31km,单回路架设1.082km。华能海南文昌风电厂“以大代小”增容改造项目110kV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改造完成后,能满足120MW容量送出要求。
2.1招标内容:
2.1.1工作范围:根据电网审定的设计方案,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完成本项目送出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110kV线路、110kV东坡变电站间隔施工等全部配套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调试、试验与竣工验收、审计任务等全过程服务;同时满足华能文昌风电厂及110kV东坡变电站全站保护、调度与监视等要求。
2.1.2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供应、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等所有采购,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海南电网企业等相关设计要求。
2.1.3 建安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送出工程相关设施拆除及利旧或新增塔架建设,线路导线、电缆及110kV东坡变电站侧配套设施更换或新增,塔架地基、埋地电缆土方挖填及必要的基础加固,涉及设备(塔架、导线、绝缘子、接地线路、光纤通信设备、东坡变电站所需设备等)及设施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等所有工作。
2.1.4其他: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占地(含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青苗补偿,与相关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及村民等进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最终协助完成该线路移交电网。
2.2工期要求:开工之日起70天内(以业主通知为准),完成联调、验收并投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3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能力条件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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