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航空附属油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附属油料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空附属油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航空附属油料,壹批。产品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试飞院附属油料库。
2.3交货周期:分批供货,提出需求后7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不少于5份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或2021、
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表附注等,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或2021、2022、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若资信证明中写明“复印无效”,则必须附原件)。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月 21 日17 时 00 分至2024年 05 月 27 日 16 时 00分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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