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波燃料公司、综合能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香堤水岸办公大楼办公家具定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宁波燃料公司和综合能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香堤水岸办公大楼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泰安西路127弄2号。香堤水岸办公大楼共五层,五层面积共计1526.28㎡。宁波燃料公司和综合能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香堤水岸办公大楼规划除普通办公功能以外,还规划了调度室、多功能会议室、职工食堂、职工健身中心、档案室、保密室等多个专用功能区,本项目为浙江公司-宁波燃料公司和综合能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香堤水岸办公大楼办公家具等定制服务采购招标。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为香堤水岸办公大楼办公配置的所有家具等定制服务采购,包含:部分家具样品陈列以及家具的方案设计(含彩图)、现场的技术跟踪配合、专业配套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宁波燃料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要求&配置清单;附件2: (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要求&配置清单;附件3: (浙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要求&配置清单。
交货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泰安西路127弄2号。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备货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到货后30天内安装及验收完毕,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其他:投标人中标后,按对应的 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家具要求和配置清单,同 宁波燃料有限公司、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已完成的办公家具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供货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如投标人是生产商,提供的有本公司以外的品牌产品(外购清单除外),则被视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