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
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西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
朗正环保公司-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西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标段1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朗正环保科技 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西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朗正环保公司-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西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标段1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D1GXCGFA240521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D1GXCGFA240521001/01
标段(包)名称:朗正环保公司-三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一期)项目西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标段1-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标段1:建设提升泵站1 座,设计规模为污水量按照 30m?/d,6 座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 350m?/d,建设改厕设施 2210 座,新建DN200-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DN75-DN300 PE100管道,检查井1293 座,污水接收井 567 座及连接井管等的结构、建筑装饰、提升泵站设备安装、场站设备及管道安装、配套管网及检查井、接收井、路面破修等工程内容。
2.2 计划工期: 283d
2.3 建设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4.2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一项; 4.3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7投标人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8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标段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