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新疆区域亿吨级超大型露天煤矿集群建设规划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公司”)有超400亿吨的资源适合露天开采,具备建设亿吨级超大型露天煤矿集群的资源保障。现阶段, 新疆公司已建成准东、红沙泉一号、黑山3座千万吨级特大型露天煤矿,产能合计8100万吨,占公司总产能的94%;正在建设设计生产能力2000万吨/年的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已具备在短期内形成1亿吨露天煤矿产能的条件。但是国能新疆公司已建成的3座露天煤矿原设计能力仅3000万吨/年,在生产能力提升至8100万吨/年的过程中暴露出了开采程序、开采工艺、设备选型、地面生产系统布置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了露天矿的产能释放、效率提升,而且还带来了一定的安全生产隐患。另外,新疆的煤炭价格较低,资源开发的盈利能力差,导致企业运行的抗风险能力差(煤价下降易造成亏损)。 如果露天煤矿集群的产能提升至2亿吨/年(产能再翻翻),既有生产系统“打补丁”式的改造方式将面临更多问题,例如剥采排工程衔接难、设备规格小效率低、地面生产系统复杂可靠性差等,必须进行与产能提升协调的露天矿生产系统中长期的统筹规划。
服务地点:新疆准东、托克逊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内容:(1) 新疆亿吨级露天煤矿集群建设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2)集群模式下各露天煤矿生产能力优化与开采技术研究;(3)集群协同条件下 新疆各露天煤矿开采能力提升规划;(4)红沙泉一号和二号露天煤矿协同开采规划;(5)特大型露天煤矿新型采剥半连续工艺系统;(6) 新疆露天煤矿集群重大边坡灾害防治技术体系;(7) 新疆露天煤矿集群-矿山两级智能化管控系统;(8) 新疆亿吨级绿色智能露天煤矿集群建设规划;(9)新疆超大型绿色智能化露天煤矿集群建设与管理模式。
预期目标:本项目通过优化确定 新疆公司下属各露天矿的生产能力,提出产能提升面临的关键问题解决思路,制定国能新疆亿吨级超大露天煤矿集群建设规划。
(1)系统分析国能新疆各露天矿的开发现状和制约产能提升的内外部条件,提出产能提升面临的开采程序、开采工艺、设备匹配、开拓运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扩容等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思路,制定“露天煤矿集群产能提升所需的科技开发规划”。
(2)优化确定国能新疆公司下属各露天矿的生产能力,制定“ 新疆2亿吨级超大露天煤矿集群建设的剥采排工程发展规划”。
(3)研究红沙泉一号和二号露天矿协同开采的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剥采工程发展及生产系统过渡方案,制定“两矿协同开采条件下未来5年的剥采运排工程发展规划”,两矿达到超1亿吨/年的协同开采总生产能力。
(4)提出适用于 新疆露天矿开发条件的超大生产能力(采煤5000t/h、剥离20000t/h)新型半连续开采工艺系统建设方案,确定半连续工艺应用的边界条件。
(5)针对高陡软岩边坡、倾斜基底排土场边坡等特点,提出适合的“天-空-地-井”一体化边坡监测方案,构建重大边坡灾害预警-防控体系。
(6)研究 新疆露天煤矿集群-矿山两级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方案,提出与产能提升相结合的采剥运营新模式及过渡方式,制定“ 新疆2亿吨级绿色智能露天煤矿集群分阶段建设规划”,构建露天煤矿集群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新疆模式。
(7)完成全部研究内容,提交验收通过的《 新疆亿吨级超大型露天煤矿集群建设规划》研究报告1套(包括纸质版8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图纸要求为CAD格式,文字内容为Word或Wps格式)。
(8)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申请专利5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制定企业(或团体、行业)标准/规范1项。
2.4 项目总工期:项目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8个月。
(1)中标通知书下达1个月内完成现场调研、计划任务书编制和合同签订。
(2)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主体研究工作,① 分析 新疆亿吨级露天煤矿集群建设条件,确定各露天矿的产能提升规划,提出产能提升面临的开采程序、开采工艺、设备匹配、开拓运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扩容等关键问题解决思路;② 开展集群模式下各露天煤矿生产能力优化与开采技术研究,制定集群协同条件下国能新疆各露天煤矿开采能力提升规划;③ 提出红沙泉一号和二号露天矿共用端帮压煤回收方案,优化两矿协同的开采工艺和开拓运输系统;④ 提出多破碎设备协同给料的超大能力半连续工艺系统方案;⑤构建新疆露天煤矿集群重大边坡灾害防治技术体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初稿。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出适应新疆地区露天煤矿开发条件和适应产能提升要求的采剥运营新模式及过渡方式,制定“弹性高产、安全高效、智能协同、精益管控、绿色低碳”的露天煤矿集群建设方案,形成露天煤矿集群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新疆模式,完成项目全部研究内容,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和标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4)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提交正式报告。
(5)18个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提交全部知识产权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露天矿集群建设规划或露天矿开采规划或露天矿能力提升研究/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露天矿集群建设规划或露天矿开采规划或露天矿能力提升研究/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注:须提供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