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九江公司2号机组组合式烟气余热利用装置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江西 九江公司2号机组组合式烟气余热利用装置系统优化改造所涉及的全部相关土建、机务、电气、控制部分的工作都由投标人负责,涵盖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等。投标人负责对I段低温省煤器的可用性检查、修理。投标人负责更换腐蚀严重的II段低温省煤器模块,材质仍采用ND钢,并增加模块隔离系统、II段低温省煤器水旁路系统、声波吹灰器系统(含单独配套空压机系统),从而改善锅炉低温省煤器的运行工况。烟气换热器系统更换可以利用原凝结水管道、钢构平台支架、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2 其他:工期:计划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余热利用或低温省煤器的改造合同业绩(含供货)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余热利用或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