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源头区通天河直门达上游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玉树)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源头区通天河直门达上游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玉树)已由玉树州生态环境局、玉树州林业和草原局、玉树州财政局、玉树州水利局以玉生发【2024】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树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玉树州玉树市仲达乡
(2)招标内容:1、水沙防控工程:①河道沿岸沙坑迹地场地整治面积:29.56hm2,沙坑迹地补植补栽面积31.52hm2,生态挡土堰3810m,②岸坡弃料迹地整治恢复面积6.48hm2(集中清理面积2.76hm2,就地生态恢复面积3.72hm2);2、生态截流沟1410m,布设灌草覆盖带0.43hm2;3、宣传警示牌2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长江源头区通天河直门达上游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玉树)标段一
发包内容:K0+000~K5+250,河道沿岸沙坑迹地场地整治面积约9.06hm2,沙坑迹地补植补栽面积约9.06hm2,生态挡土堰约1310m,灌草覆盖带约0.18hm2,宣传警示牌2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417天
合同估算价:821.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20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24日24:00时止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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