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生产管理部220kV变电站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11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生产管理部220kV变电站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概况:生产管理部220kV变电站调度公司电气一次系统,现有监测装置只能监测到220kV变电站一次系统,调度管辖的各厂电气一次系统处于盲调状态,开关状态及变位、保护动作情况等全部看不到,下达调度令只能靠调度人员对系统的了解以及现场配合人员的检修,无法对调度管辖设备状态进一步核实,为了确保电力调度能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防止现场人员由于不熟悉设备向电力调度提供错误的信息,导致出现误操作隐患,需要通过改造将各单位电气系统信息上传至电力调度后台,实现“三遥”功能,实现实时监控,实时沟通,安全有序调度。 2.2招标范围: (1)根据现场工程施工内容,提供施工蓝图,项目投运正常后,提供竣工图纸。 (2)编制设备技术规范。 (3)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4)提供项目开展所需要的远动设备、交换机、光纤等设备及辅材。 (5)完成各项工程所需的设备运输、拆除、安装、光纤、电缆敷设、防火封堵等项目竣工前的各项工作。 (6)完成设备、系统调试。 (7)负责联系、协调综自、各分厂设备厂家完成相关技术支持工作,系统接入费用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8)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按时消除缺陷及不符合项目。 (9)完成试运行工作。 (10)完成对技术人员的关于调度系统使用维护方法的培训工作。 (11)对侧厂站预留接入通道接口,投标人负责接入和调试,在设计阶段要包含对侧厂站具备接入条件的设备配置接入。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招标人现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0日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