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公司酒泉风电公司干河口风电场2024年动力电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公司酒泉风电公司干河口风电场2024年动力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2.2 规模: 干河口风电场(249.5MW)安装133台东气FD77B/1500型1.5MW风电机组和23台明阳MY2.2-121型(3台降容为2.0MW)风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动力电缆 |
FDEH-40-0.6/1kV-1*185MM2 |
20000 |
米 |
|
2 |
动力电缆 |
FDEH-40-0.6/1kV-1*95MM2 |
14500 |
米 |
|
2.6 交货地点:干河口风电场监控中心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国外生产的进口件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风电行业使用动力特种电缆供货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16日9:00起至2024年5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