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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选煤厂块精煤仓建设剩余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4-05-16    
核心提示: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选煤厂块精煤仓建设剩余工程,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选煤厂块精煤仓建设剩余工程,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南湖七号煤矿位于哈密市190°方向70km处,行政区划属哈密市管辖,矿区距哈密市南湖乡约19km,交通较为便利。井田所处的大南湖矿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矿井选煤厂规模按12.0Mt/a设计,原煤储存系统、筛分破碎系统、混煤储存系统土建、安装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块煤洗选系统设备设计按2套进行设计,目前已经安装1套,块精煤运输、储存、装车系统尚未全部形成,剩余部分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本项目主要为选煤厂剩余块精煤仓建设工程,通过在703带式输送机栈桥安装1台单侧卸料器,将水洗精煤从703带式输送机上予以分离,通过溜槽落入2座块精煤仓(通过电液翻板进行控制)。仓下安装部分主要包含4套计量给煤机(含平板闸门)、4套扇形闸门、4套下料溜槽闸门、4套自动装车系统及配套的供电、照明、控制、应急疏散、监控等;土建部分主要包含内墙粉刷、外墙粉刷、汽车衡基础制作、楼梯、围栏、孔洞封堵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 开工日期以矿方实际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七号煤矿。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内容页);

3.3资格要求3: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至少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6月4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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