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0kV供电(红线外)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哈南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0kV供电(红线外)工程施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5月17日16时00分00秒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0kV供电(红线外)工程施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5月17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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