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一批非成套液压支架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次,投标人须按包次投标,不得选择每个包次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液压支架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1 |
1-1 |
端头支架 ZT2×16000/23/45Z |
组 |
1 |
国神公司沙吉海煤矿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是液压支架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1条其他资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工作阻力≥32000kN且最大支护高度≥4.5m的端头液压支架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如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工作阻力、最大支护高度等合同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每份业绩合同提供至少1张对应结算发票(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完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