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广州飞机维修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总部飞机干洗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总部飞机干洗项目
1.2 招标编号:0809-24403GZG3040028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注:①标段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明确标明所参与投标的标段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7 服务
1.8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家中标服务商,对广州飞机维修工程 所负责的飞机提供干洗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下表和第四章用户需求。
服务内容、清洗间隔和限价如下表所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标段一:
序号 |
清洗模式 |
机型 |
预计数量 |
整机清洗间隔 |
局部清洗间隔 |
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 |
备注 |
1 |
包月模式清洗 |
波音宽体机 |
46架 |
45天 |
15天 |
6569元/月/架 |
新飞机引进和老飞机退出机队当月的包月结算模式为:在洗天数/当月天数。 |
波音窄体机 国产C919 |
29架 |
30天 |
15天 |
4033元/月/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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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ARJ |
25架 |
30天 |
15天 |
2868元/月/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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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机 |
19架 |
180天 |
15天 |
3736元/月/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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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次模式清洗 |
宽体机 |
/ |
按需 |
/ |
7062元/架 |
|
窄体机 |
/ |
按需 |
/ |
4336元/架 |
|||
国产ARJ |
/ |
按需 |
/ |
3231元/架 |
|||
货机 |
/ |
按需 |
/ |
7062元/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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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费用(包月年): |
6,741,780元/年 |
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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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宽体机(以B787/B777机型为基准); ②窄体机(以B737系列、国产C919机型为基准); ③ARJ21机型单独为基准; ④货机以B777机型为基准。 |
标段二:
序号 |
清洗模式 |
机型 |
预计数量 |
整机清洗间隔 |
局部清洗间隔 |
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 |
备注 |
1 |
包月模式清洗 |
空客宽体机 |
20架 |
45天 |
15天 |
6569元/月/架 |
新飞机引进和老飞机退出机队当月的包月结算模式为:在洗天数/当月天数。 |
空客窄体机 |
67架 |
30天 |
15天 |
4033元/月/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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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次模式清洗 |
宽体机 |
/ |
按需 |
/ |
7062元/架 |
|
窄体机 |
/ |
按需 |
/ |
4336元/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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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机 |
/ |
按需 |
/ |
7062元/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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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费用(包月年): |
4,819,09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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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宽体机(以A330/A350机型为基准); ②窄体机(以A320系列机型为基准)。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标段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相关截图)。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广州飞机维修工程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广州飞机维修工程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7 投标人应具有民航或机场范围内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