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MS91 搅拌站新建 5 、6 号机组新增制冰浆设施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海阳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 MS91 搅拌站新建 5、6 号机组新增制冰 浆设施建设地点位于留格庄镇董家庄。厂址距海阳市境内留格庄镇 10.2km;距 海阳市区直线距离为 22km;距烟台市直线距离 93km。厂址周边公路运输条件较 好,混凝土搅拌站一体化项目位于厂址内,新建 5、6 号搅拌站位于搅拌站西北 侧。
2. 招标范围
范围为 2 套制冰浆设施及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完整制冰浆系统生产线 及配套设施;2)制冰浆系统所需压缩空气系统设备材料;3)需土建预埋的接口 物项(如预埋件、预埋螺栓等)等。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 未解除冻结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政 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4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 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