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2.2 规模概况: 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分别签署合同。
2.3 服务期: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2.4.1 天津IGCC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栏杆、管道、地沟、消防箱、电缆盖板、阀门牌、警示牌、现场工具柜、防汛沙箱、运转设备基座、静设备表面(除电气设备及配电柜、阀门)、厂区内的路面、绿草地、管沟、地沟、排水沟等清理,除运转设备以外所有部位(包括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厂内灰库卸灰过程中,灰车的冲洗及灰库地面的清理、冲洗。参与公司的自主检修项目和现场情况临时增加的合理清扫项目。
2.4.2 临港燃机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栏杆、管道、地沟、消防箱、电缆盖板、阀门牌、警示牌、现场工具柜、防汛沙箱、运转设备基座、静设备表面(除电气设备及配电柜、阀门)、厂区内的路面、绿草地、管沟、地沟、排水沟等清理,除运转设备以外所有部位(包括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参与公司的自主检修项目和现场情况临时增加的合理清扫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项及以上生产区域卫生保洁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2.2 规模概况: 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分别签署合同。
2.3 服务期: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2.4.1 天津IGCC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栏杆、管道、地沟、消防箱、电缆盖板、阀门牌、警示牌、现场工具柜、防汛沙箱、运转设备基座、静设备表面(除电气设备及配电柜、阀门)、厂区内的路面、绿草地、管沟、地沟、排水沟等清理,除运转设备以外所有部位(包括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厂内灰库卸灰过程中,灰车的冲洗及灰库地面的清理、冲洗。参与公司的自主检修项目和现场情况临时增加的合理清扫项目。
2.4.2 临港燃机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栏杆、管道、地沟、消防箱、电缆盖板、阀门牌、警示牌、现场工具柜、防汛沙箱、运转设备基座、静设备表面(除电气设备及配电柜、阀门)、厂区内的路面、绿草地、管沟、地沟、排水沟等清理,除运转设备以外所有部位(包括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参与公司的自主检修项目和现场情况临时增加的合理清扫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项及以上生产区域卫生保洁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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