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泗洪新能源钢筋混凝土管桩采购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泗洪县双沟镇
2.2 规模:钢筋混凝土管\DN300, 共计7460件。
2.3 建设工期: 6个月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根桩长(m) |
数量(根) |
备注 |
1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B-C80-7 |
7 |
125 |
|
2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B-C80-9 |
9 |
5386 |
|
3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B-C80-10 |
10 |
1334 |
|
4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B-C80-11 |
11 |
117 |
|
5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C80-9 |
9 |
469 |
|
6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PHC-300(70)A-C80-10 |
10 |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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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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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0 |
|
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卖方接买方通知后45日内完成,分批次供桩。计划于2024年5月30日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供桩量由打桩单位、监理及供桩单位三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供货顺序、品种、数量。卖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页面)。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8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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