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液氨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266万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液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液氨采购: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使用的运输团队须具备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运输车辆手续齐全,运输车辆、罐体检验在有效期内,司机及押运员手续齐全有效;若使用第三方运输团队还须提供合作协议;(提供证明材料)
5、液氨运输车辆须在化学分公司厂区内滞留3天,费用总额包含此项费用;(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案件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00秒---2024年05月13日16时3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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