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湖南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湖南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数字湖南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编号:04-13-04A-2024-D-E07612
2.3 货物名称:数字湖南AI平台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规模:数字湖南AI平台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合同期限:【以采购人最终提供的合同约定为准】
2.7 交货
2.8 交货期:项目整体于2024年8月30日前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在以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以及数字湖南 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7 投标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