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 锅炉气动执行机构定位器智能分体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
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0 MW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 锅炉二次风
门、磨煤机热风挡板门、烟气挡板门、低加疏水调门、除氧器上水主调门等气动执行机
构,配置意大利 STI 公司产品,气缸、定位器、气锁阀、流量放大器等系列产品,分别
对锅炉二次风、锅炉烟气工艺介质进行调节。气动执行机构自 2015 年运行至今已达 9
年时间,设备常年处于高温、粉尘大等工作环境,目前存在老化现象,定位器控制精度
已不符合国家电力运行要求,同时故障率较高,已不适应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因
此计划对#1、#2 锅炉气动执行机构定位器进行智能分体化升级改造。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对#1、#2 锅炉二次风门、磨煤机热风挡板门、烟气挡板门、低加疏水调门、除氧
器上水主调门等气动执行机构进行智能分体化升级改造,计划将一体化定位器升级改造
为分体式智能定位器,共计 46 台,包括设备采购(包含定位器、控制柜、配套附件)、
安装、调试等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投标人需对原二次风门、磨煤机热风挡板门、烟气挡板门、低加疏水调门、除氧器上水主调门等 46 套一体式定位器及附件拆除。
(2)投标人需负责采购并安装 46 套分体式智能定位器及其相关控制柜,分体式智能定位器应安装在控制柜内,控制柜应安装在远离热源及灰尘较大的位置。
(3)投标人需负责分体式气动执行机构就地反馈装置至控制柜之间电缆槽盒及控制电缆的敷设。
(4)投标人需负责分体式气动执行机构就地控制部分至控制柜之间气源管路的敷设,管路应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管路距离不得大于 10 米,应整洁、美观。
(5)投标人需负责重新敷设 DCS 系统至分体式气动执行机构控制柜之间的控制电缆。
(6)投标人需负责采购并安装 2 台四抽疏水关断门电磁阀控制箱。
(7)投标人需负责设备安装完成后的送电、调试工作。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 396 号,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 锅炉房内。
1.2.3.2 项目工期:
本项目分两阶段实施,每阶段工期 30 天。#1 机组计划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开工,#2
机组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与项目有关的设
备及材料于安装前 5 日到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3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承担过至少 2 项气动执行器安装调试项目或检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18:00 时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0: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