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和辅助道路环水保工程整治
(不含拆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15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和辅助道路环水保工程整治(不含拆迁)项目已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 宜宾向家坝电厂自有资金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溪洛渡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要求,需对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9个弃渣场和辅助道路8个弃渣场存在问题的渣场堆渣坡面、水土保持措施等进行整治。
2.2招标范围
依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溪洛渡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等,本项目将对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交通专用公路的大河湾隧道出口渣场、新滩1号隧洞进口渣场、塘房坝弃渣场、水帘沟大桥弃渣场、兴隆湾大桥弃渣场、兴隆湾白泥巴湾弃渣场、大路梁子出口弃渣场、白岩隧道A弃渣场、普洱渡弃渣场等9个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整治或补充;拟对溪洛渡水电站辅助道路的碧腰姑大桥远端弃渣场、下河坝隧洞进口弃渣场、白杨坪黄茅坝间弃渣场、大岩洞隧道出口弃渣场、马鞍石隧洞进口弃渣场、清平乡移民点弃渣场、鹰嘴1#2#隧洞间弃渣场、新市镇中学远端弃渣场等8个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整治或补充。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计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及类似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文件、竣(完)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担任过至少一个已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及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项目经理任命等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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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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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tg.com